


商业租赁法
商业场所的租赁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每种制度都有各自强制性的租赁保护规则。中型商业场所(如酒店、餐厅、咖啡馆、外卖或送货服务、商店)的租户所享受的保护比办公场所(如仓库、陈列室、工厂)的租户少。这两种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租赁的终止和驱逐程序。
中型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只能在租赁期结束时终止。 例如,如果租赁期限为 5 + 5 个选择年,则租赁只能在前五年内终止,且通知期至少为一年,即第四年。 仅当法律中包含的适用终止理由之一时,租赁协议才可以终止:租户的业务运营不是好租户和/或房东个人希望将租赁的房产永久使用并迫切需要该租赁财产(“紧急个人使用”)。 如果租约在十年后终止,则还有其他终止理由。 如果租客不同意终止租约,房东必须上法庭确定租约的结束日期。 如果租赁协议终止,租户可以要求一些搬家和家具费用的补偿。
办公室租赁法
驱逐保护适用于办公场所。 这意味着,如果房东终止租约,租户不必立即腾出房产,但有两个月的时间腾出租赁的房产。 如果租客认为两个月太短,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最多三次延长期限,期限为一年。 租户的请求必须在发出书面驱逐通知后两个月内提交,且不得迟于每个租期届满前一个月。 只有在租户继续使用该房产的情况下,租户的利益因驱逐而受到的损害比房东的利益更严重的情况下,该请求才会被批准。
我们建议并指导您起草或签订租赁协议,并在法律程序中为您提供协助:
- · 起草租赁协议
- · 租金价格增加或减少
- · 租赁协议终止和解除
- · 提前终止租赁协议
- · 替代租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