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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律师事务所的一般条款

第一条:卓越律师事务所

1.1 卓越律师事务所为有限责任制公司,办公地点位于鹿特丹市。
1.2 Yuen Advocaten B.V.注册于荷兰商会号码24358443,主要提供以荷兰法律为主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
实践,诉讼和咨询服务。
1.3 卓越律师事务所无第三方账户。

第二条:工作范围

2.1 此一般条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卓越律师事务所的需要,更是为了满足以下人员的需要,包括:为卓越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和工作过的职员;所有通过卓越律师事务所来办理其业务的人员;所有通过卓越律师事务所来办理其业务的人员;所有由 卓越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其案件的人员。
2.2 此一般条款适用于所有卓越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包括附带案件及后续案件。
2.3 特此明确排除客户一般条款的适用性。
2.4 此一般条款是通过荷兰文和其他语言规定的,如内容或意思有差别,以荷兰文为准。

第三条:合同

3.1 卓越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基于荷兰法律。自发送确认书或律师开始对于案件开展任何活动起生效。这也适用于客户明示或默示进行委托的情况,以下两个法条排除适用:荷兰民法第7部第404条,及荷兰民法第7部第407条第2款和第7部第409条,其主要适用于客户同时指定两个或者多个代理的情况下的责任规则。
3.2 卓越律师事务所仅根据荷兰法律提供咨询。
3.3 卓越律师事务所尽其所能履行其工作。 关于委托,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存在尽力而为义务而非保障结果义务。
3.4 卓越律师事务所可能为执行任务而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包括律师、专家、执行官、顾问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卓越律师事务所将在选择第三方时谨慎行事。

第四条:责任

4.1 卓越律师事务所对所代理的案件涉及责任,则该责任限制在和这个案件相关的责任保险的赔偿金范围以及政策中适用的卓越律师事务所自负风险。如果因为任何原因保险没有发生或金额不足,那么卓越律师事务所最高责任金额为收取发票的金额,但不超过5000欧元。
4.2 卓越律师事务所不对受聘第三方的不足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卓越律师事务所有权代表客户接受受聘第三方的责任限制。
4.3 在不违背荷兰民法典第 6部第89 条的规定的情况下,基于任何法律依据而对卓越律师事务所所提出的任何索赔应在受害方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事件之日后的1(一)年内进行司法程序。这意味着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法律索赔。对于商业客户,索赔期限为六 (6) 个月。 商业客户应理解为:从事其专业或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五条:客户的义务

5.1 客户应保证交给卓越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文件、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信性,即便来自第三方的文件也是同等要求。卓越律师事务所不承担核实文件的真实性义务,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果客户让第三者代表他的利益来认定让卓越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的内容,客户应该让第三者阅读这份一般条款,并确保其接受。
5.3 委托人保障 卓越律师事务所及其辅助人员不因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而承担责任,若该索赔涉及或声称因 卓越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而遭受损害,除非该损害是由于 卓越律师事务所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

第六条:收费

6.1 卓越律师事务所收取酬劳的标准将按照整个案件的工作时间计算。最低计费时间是6 分钟。和卓越律师事务所存在其它协议的客户除外。
6.2 除约定的酬劳, 卓越律师事务所还将向客户收取以下费用:
* 所有牵涉到卓越律师事务所第三方的费用
* 有关的办公费用 ( 包括不仅限于电话,传真和复印费用)或者总酬劳的5%
* 旅行费用
* 增值税

6.3 发票必须在开票日期起的14日内支付,不得中止或抵消。如果第15日还没有收到付款, 则默认客户违约。

6.4 如果默认客户违约,卓越律师事务所有权暂:

  • 暂停其工作;
  • 收取一次性费用25欧元;
  • 按月收取符合法定利息,每月最低收取15欧元,且已经开始的月份按整月计算;
  • 收取与催收账单相关的司法和非司法费用,最低为应收金额的15%。司法费用不仅限于清算的诉讼费用,且若委托方(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判定败诉,所有费用将由委托方全额承担。

6.5 在客户欠交卓越律师事务所费用的情况下,卓越律师事务所有权从卓越律师事务所帐户中扣除本应针对客户使用(或申请)的款项。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 卓越律师事务所对从客户收到的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进行保密,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7.2 客户同意通过电子方式沟通,如:电子邮件、电话、传真、Whatsapp或微信,卓越律师事务所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防止洗钱以及资助恐怖分子(“Wet ter voorkoming van witwassen en financieren
van terrorisme”, the “Wwft”)

8.1 根据《法律职业条例》,律师有义务在受理案件前确认当事人身份。 律师可能会要求委托人出示其身份证件(例如护照、驾照或荷兰身份证)。客户将对此予以充分配合。
8.2 根据《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Wet ter voorkoming Van witwassen en financiering van terrorisme – Wwft”),卓越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在受理案件前核实客户的身份,并向位于Zoetermeer的 “荷兰金融情报组”(https://www.fiu-Nederland.nl)报告客户的异常交易。客户将对此给予充分合作。
8.3客户会应尽量确保通过银行支付。5.000欧元(大写:五千欧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卓越律师事务所必须报告。

第九条:信息义务

9.1 卓越律师事务所的一般条款可以在卓越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查阅和下载:www.yuenlawfirm.com
9.2 若客户有要求,卓越律师事务所将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一般条款。
9.3 卓越律师事务所将按照法律义务谨慎处理客户的信息,卓越律师事务所的隐私条例可访问:https
9.4 卓越律师事务所保留客户档案至案件结束后的至少5(五)年。并且只会保留电子档文件,而非纸质文件。保存电子档文件是客户的责任,而非卓越律师事务所的责任。期限届满,卓越律师事务所的隐私政策可在网站上查阅.
9.5 卓越律师事务所可以使用客户的名称和标志用于营销和/或推广目的。

第十条:客户名称使用权

10.1 荷兰法律适用于所有卓越律师事务所和客户的所有协议。
10.2 如客户位于荷兰境内,则鹿特丹法院裁判所有相关纠纷。
10.3 如果客戶的居住地位於荷蘭境外,袁氏律師事務所可以選擇將發生的爭議提交給鹿特丹地區有管轄權的法院,或者提交給荷蘭鹿特丹仲裁院(N.A.I.)( www.nai-nl.org)。該仲裁機構將根據荷蘭仲裁機構的規則提供具有約束力的建議。仲裁地點應為鹿特丹。仲裁程序應以英語由一名仲裁員進行。
10.4 袁律師事務所有自己的投訴程序,該程序在其網站上有說明並可查閱。

2025年1月1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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